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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注意!事关诚信等级评价

时间: 2024-05-20 10:26 分类: 启东资讯 来源: [转载] 启东市人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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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,我市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。


一、申报对象

登记注册在本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、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、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。


二、申报内容

各用人单位2023年度招用人员情况、订立和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、工资支付情况、休息休假情况等。


三、申报流程

推荐方法: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(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/),进入“单位办事”-“劳动关系”-“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”模块,自行申报上年度劳动用工数据等书面审查材料。市人社局在收到网上申报数据后10个工作日内,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。

其他方法:通过“江苏智慧人社”App扫码登陆申报。


四、政府指导

各镇人民政府、园区管委会:进行宣传发动企业自主申报,指导用人单位注册登记、网上申报、数据填报。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,需携带公章到市人社局现场提交书面材料。

市人社局: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审核。对审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,将依法责令改正、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。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(信用)等级失信记录,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曝光。


五、相关责任

对逾期不申报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用人单位,市人社局将依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,不再为其出具各项荣誉、资质评审涉及劳动保障事项的认可意见。同时,将按“双随机”执法检查要求进行重点抽查,全面规范其用工行为。


六、业务咨询

电话:0513-83343003

地址: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北一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