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招聘要求
1.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,热爱养老事业,自愿服从敬老院的各项管理制度。有良好的生活习惯,近5年内没有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,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。
2.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够服从组织安排。
3.学历初中及以上;年龄女性45周岁及以下(1975年1月1号以后出生),男性55周岁及以下(1965年1月1号以后出生)。
4.适应夜间值班。
二、
招聘流程
01 报名
02 体检考察
体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执行。体检合格人员,进行考察政审。体检不合格者,直接淘汰,根据成绩依次替补。体检、考察合格,录取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
03 试用期
新职工均执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。
04 考核
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。考核由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组成。
05 聘用及待遇
(1)在1个月内到指定敬老院报到,办理相关手续。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(2)聘用人员与敬老院签订劳动合同,享受编外敬老院聘用临工待遇,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。
(3)新聘人员均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,则继续聘用;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,自主择业。
06 纪律与监督
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,符合招聘要求,对违反考试纪律或涉及伪造、变造证件、证明材料、印章、隐瞒身体情况、隐瞒家庭状况的应聘者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,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,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市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
2020年12月14日